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677F/2023-06888 | 分 类: | 政策问答平台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4 月 22 日 |
标 题: | 是否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参与菏泽市非招标方式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4 月 22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是否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参与菏泽市非招标方式采购?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677F/2023-06888
- 分 类:政策问答平台
- 发布机构:菏泽市财政局
- 标 题:是否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参与菏泽市非招标方式采购?
- 成文日期:2022 年 04 月 22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4 月 22 日
- 内容概述:是否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参与菏泽市非招标方式采购?
是否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参与菏泽市非招标方式采购?
答:《通知》要求,信用良好的供应商参与菏泽市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只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形式资格承诺函,无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纸质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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