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进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鲁西新区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助力我市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2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进度的通知》要求,请各级采购人加快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进度,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2个月内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进行备案。对预计年底使用采购结果且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技术升级频繁的,可在备案采购计划后科学合理选择进入实质性采购的时间(发布采购公告),规范完成采购活动,及时支付财政资金。请各县区财政部门加强对采购人的工作指导,尽快备案采购计划,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
菏泽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