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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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发文日期:2023-05-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引导财政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在全局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二、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普法宣传

(三)突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以“宪法十进”、启动仪式、集中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菏泽市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四)突出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五)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六)突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坚持分层分类,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七)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求,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开展网上学法考法活动。

(八)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总结推广公民法治行为实践养成经验,引导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四、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

(九)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查评估。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整改问题不足,推动财政“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

(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压实局内相关处室的普法责任、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大普法”格局。

(十一)加强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积极推进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

附件1:菏泽市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1:

菏泽市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主要普法对象

责任科室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

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机关党委、法规科

2

习近平法治思想

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法规科、各相关科室

3

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

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机关党委、法规科

4

宪法、民法典

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法规科、各相关科室

5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相关财政干部

法规科、各相关科室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全市财政财务人员,社会公众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公众

预算科、各相关科室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全市财政、财务人员,社会公众

会计科

9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产管理科

10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

全市财政、财务人员,社会公众

财政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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