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关于山东省鸿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典当行2023年度年审整改通过的公告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年审工作安排,前期我市山东省鸿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金鼎典当有限公司、菏泽中润达典当有限公司、山东华银典当有限公司、郓城聚源典当有限公司、郓城县鹏搏典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已完成整改,符合2023年度年审通过条件。
菏泽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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